首页 | 机构职能 | 工作动态 | 公示公告 | 法规宣传 | 技术监管 | 行政执法 | 警钟长鸣 | 他山之石 | 县区之窗 | 产品推荐
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法规宣传 > 宣传教育
站内搜索:
 
对外提供资料要遵守哪些保密要求?
发布时间:2012-02-20  信息来源:株洲市国家保密局  作者:不详    字体:   (双击滚屏)

对外提供资料要遵守哪些保密要求?

    机关工作人员承办机关、单位对外提供资料,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《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》和国家科委、国家保密局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》。严禁私自向境外新闻出版机构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问题的稿件。机关、单位向国内外新闻出版机构投寄稿件,不得使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。

    提示:对外提供资料必须经有相应批准权的机关、单位批准,并由机关、单位负责提供,严禁个人向外提供。

 
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